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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排课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25-07-21作者: 浏览量:

各教学单位:

为平稳有序、科学合理地做好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排课工作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安排

(一)排课顺序

年级专业顺序:①2024级—②2025级

课程类型顺序:①通识教育必修课——②学科平台课/专业必修课/专业选修课等——③通识教育选修课

(二)排课时间(可参照附件:课程安排时间表)

1.2024级培养方案课程

开课确认:已完成

任务落实:已完成

排课:通识教育必修 7月15日完成

学科平台/专业必修/专业选修 7月16日-18日

2.2025级培养方案课程

开课确认:7月11日-14日

任务落实:7月15日-18日

排课:通识教育必修 7月19日-7月22日

学科平台/专业必修/专业选修 7月23日-24日

3.通识教育选修课

开课确认:7月14日-15日

任务落实:7月16日-7月18日

排课:7月19日-24日

4.任务校验阶段:

7月25日-26日

二、排课流程及要求

(一)开课确认

根据培养方案及实际情况,确认课程在本学期是否开课。

(二)初始化任务

根据学院(部)排课需求,按照适合的方式初始化排课任务。

(三)落实任务

1.确定课容量

实行小班化教学,课容量原则上不超过30人,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合班的,请做书面情况说明,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送至教务处,经学校研判后确认是否合班。

2.指定教师

非必要不允许接力课程,如因课程特点导致必须上接力课的,同一教学班同一门课程,原则上不超过4位老师授课。

如一门课程有多人上课,请务必将所有上课教师录入系统,否则会影响教学督导及各类统计数据的准确性。

3.指定教学周次

根据校历安排,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结束,共21周。其中,新生上课开始日期为9月15日(第三周)。第20-21周为考试周。

编辑教学安排时,所有假期不空,上课周次原则上安排在1-16周,特殊情况可延至17周,除部分实验课和需要拼周次的理论课,均从第1周开始排课。课程需尽量拉长上课周次,均匀分布在整个学期或半个学期。8周及以下的课程,原则上要排在上半学期、下半学期或间隔周次排课,确保同其他课程拼满教学周,不得集中在中间学期占据整个学期的时间模块。

(四)排课

1.节次安排原则

(1)课程全天排课,每天共10节课。除实验课及特殊情况,一般不安排在周六日上课。每周四下午为方便学校集体活动,原则上不排课。

(2)为提高学习效果,一天之内同一班级同一门理论课程不超过2课时。

(3)除实验、实践类课程,其他理论课不允许3节及以上连排。

(4)上午一般安排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,通识教育选修课一般安排在晚上。体育:大二建议同一时间不同老师开平行班,每周最多占用本行政班2个课时模块(2个时间段非必要不安排其他课程),25级每个行政班占用1个课时模块。

2.时间间隔原则

(1)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一周两次课的理论课至少间隔一天。

(2)理论课大于64学时(不包含)的课程一周可排三次课,同一个教学班不允许三天连续上该课,如周一/二/三。

(五)排课校验

课程安排完之后,需在系统中进行任务完整性以及冲突校验,避免课程安排有误,出现教学事故。

(六)课表发布

课程安排校验无误,需学院将课表发给授课教师确认,无误后,由教务处统一发课表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(一)课表编排完毕后,教务处进行审核,如有不合理处需学院(部)按照要求配合调整。

(二)如因排课时实验室未建成等客观原因,存在确实无法确定的情况,请学院(部)为单位,统一做书面说明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。经教务处同意后,后续方可不视为调课。

(三)课表以教务系统中发布的为准,课表一旦发布,不再改动,后续时间地点人员等变动均视为调课。

(四)排课期间,如有教务系统操作相关问题,可同教务处或系统技术人员联系。

(五)请各学院(部)以学生为中心,认真细致做好排课工作,全面考虑,周密安排。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开课单位或教务处沟通协商,教务处联系人:魏婷,电话:0532-57787162。

教务处

2025年7月14日